罚弗及嗣的成语故事

拼音fá fú jí sì
基本解释罚:惩罚,处罚;嗣:后嗣,子孙。惩罚有罪的人不能株连他的子孙。
出处《尚书·大禹谟》:“临下以简,御众以宽,罚弗及嗣,赏延于世。”
暂未找到成语罚弗及嗣 的典故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罚弗及嗣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---|---|
整整齐齐 | 元·王实甫《西厢记》第五本第四折:“打扮得整整齐齐,则等做女婿。” |
骨肉分离 | 明·冯梦龙《警世通言》第30卷:“谁知死后缠绵,恩变成仇,害得我骨肉分离,死无葬身之地,我好苦也!我好恨也!” |
直言贾祸 | 先秦 左丘明《左传 成公十五年》:“子好直言,必及于难。” |
冠履倒置 | 清 赵翼《廿二史札记》第22卷:“明宗之于强藩已多所包容,不能制驭矣。至石晋尤甚,几有冠履倒置之势。” |
鼠凭社贵 | 南朝 梁 沈约《恩幸传论》:“曾不知鼠凭社贵,狐藉虎威,外无逼主之嫌。” |
见多识广 | 明 冯梦龙《古今小说 蒋兴哥重会珍珠衫》:“还是大家宝眷,见多识广,比男子汉眼力,到胜十倍。” |
遗形藏志 | 汉·严遵《道德指归论·上德不德》:“遗形藏志,与道相得。” |
辞简意足 | 元·白珽《湛园静语·叶水心》:“如此数卷,辞简意足,一坐骇然。” |
流离转徙 | 清 戴名世《周烈妇传》:“与其妇翁皆贱业,两人流离转徙者久之。” |
色中饿鬼 | 明·施耐庵《水浒传》第45回:“一个字便是僧,两个字是和尚,三个字鬼乐官,四字色中饿鬼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