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我一面节制饮食,一面注意运动,採双管齐下,减肥效果很好。
2.总经理为人虚怀若谷,凡事博採众议,因此很受同仁爱戴。
3.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,只採取简单的罚款办法,无异是扬汤止沸、无济于事。
4.我们追求的目标一致,所以不论採用何种方法,最后都是殊途同归。
5.採用重罚虽然可以立竿见影,但毕竟只是治标的办法。
1.我一面节制饮食,一面注意运动,採双管齐下,减肥效果很好。
2.总经理为人虚怀若谷,凡事博採众议,因此很受同仁爱戴。
3.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,只採取简单的罚款办法,无异是扬汤止沸、无济于事。
4.我们追求的目标一致,所以不论採用何种方法,最后都是殊途同归。
5.採用重罚虽然可以立竿见影,但毕竟只是治标的办法。
採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 康熙筆画:12画,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倉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宰切,同采。摘也,取也,㩜也。《戰國策》芻牧薪採,莫敢闚東門。《註》大者薪,小者採。《晉書·劉琨傳》古語云:山有猛獸,藜藿爲之不採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開元二十一年,置十五採訪使檢察,如漢刺史之職。◎按採本从爪从木,爪即手也。後人又加手作採。
采【卷六】【木部】
捋取也。从木从爪。倉宰切
(采)捋取也。大雅曰。捋采其劉。周南芣苢傳曰。采、取也。又曰。捋、取也。是采捋同訓也。詩又多言采采。卷耳傳曰。采采、事采之也。此謂上采訓事、下采訓取。而芣苢傳曰。采采、非一辭也。曹風采采衣服傳曰。采采、衆多也。秦風蒹葭采采傳曰。采采猶萋萋也。此三傳義略同。皆謂可采者衆也。凡文采之義本此。俗字手采作採、五采作彩。皆非古也。釋詁曰。采、事也。此言假借。采事同在一部也。從木。從爪。此與同意。
之訓曰。禾成秀人所收也。則
亦可云木成文人所取也。此采爲五采字而毛詩屢言采采與。倉宰切。